Notice訂房/住宿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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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房須知

提醒您!在您匯款之前請務必詳細閱讀下述訂房須知

如對規定有任何疑問,建議您先致電049-280-3388確認後再匯款,以保障您的權利

       請確實填寫訂單各欄位之資料本山莊保有對不實訂單之逕予取消權

      (訂單資料填寫不實或錯誤,經以電話聯絡均無法確認訂單內容者)

         春節期間、寒暑假期、國定假日價格若有異動,恕不另行通知

         住房時間為下午3:00以後,退房時間為中午11:00以前

更改/延期訂金保留注意事項 :
  1. 重新確認住宿日後,訂單若延期/更改乙次標準為(住宿日7天前,不包含入住當天),訂金保留半年,如延期日已逾期,則視同放棄權益,並扣取訂金。
  2. 延期之訂單恕不接受退款動作與第二次訂單取消或延期。
  3. 住宿日7天內(不包含入住當天),恕不接受訂單取消或訂單延期。
  4. 房價以最後住房日當日之價格為主,若有價差需補至當日之金額。
  5. 當日因已保留房間,不得延期,如無法前來,將扣取已付訂金100%。
此規定乃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第八條(契約變更)規定。


取消訂房特殊處理(因不可抗力因素):
  1. 本民宿散客訂房均以實際收款訂金予以保留,團體訂房請於訂房前14日前付訂30% (連假期間為50%),如逾期本民宿自動取消訂房,恕不另行通知。
  2. 住宿前一日與當日,若飯店所在地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遇上山交通中斷或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等(以飯店所在地南投縣政府頒布停班停課狀況為主為判定準則),請電話聯絡本山莊服務人員,本山莊接受訂房延期或取消,可選擇保留半年內使用;若需退款則扣手續費30元,餘額全數退還訂房者。
  3. 不可抗力之因素(需提供合法證明文件),可選擇保留半年內使用,請電話聯絡本山莊服務人員,本山莊接受訂房延期或取消,可選擇保留半年內使用;若需退款則扣手續費100元,餘額全數退還訂房者。
  4. 其他個人因素取消訂房均依照消保法訂房定型化契約規定處理如下:
  • 旅客於住宿當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扣除已付訂金100%
  •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20%
  • 旅客於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30%
  • 旅客於住宿日前4至6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退還已付訂金40%
  • 旅客於住宿日前7至9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 , 退還已付訂金50%
  • 旅客於住宿日前10至13日取消或延期訂房者 , 退還已付訂金70%
  •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者,已付訂金全額歸還。
  • 上述定金退款均須扣除銀行匯款手續費30元。

此規定乃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第八條(契約變更)規定。


其他需知:
  1. 本山莊訂房採電腦紀錄,為確保客戶權益,請於確認單回傳期限內匯足訂金並傳真確認,若於指定日期內未回傳者(需於最後匯款當日晚上11:00前來電告知),本山莊將自動取消訂房,恕不另行通知。
  2. 為維護您訂房之權益,務請確實填寫訂單各欄位之資料.本網站保有對不實訂單(訂單資料填寫不實)錯誤,經以電話聯絡均無法確認訂單內容者)之逕予取消,己繳之費用將不另退還。
  3. 春節期間、寒暑假期、國定假日、特殊節日價格若有異動,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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